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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我院到崔家峪镇、夏蔚镇、高庄镇开展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为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元。
我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刘某某盗窃案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第五检察部经初步审查,主动依职权提起司法救助。经走访核实,6名被害人均为70岁以上老人,无经济来源,年老多病,且案发后身心遭受巨大打击,生活陷入困境。我院审查后分别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活动中,办案检察官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向他们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被告人受处罚情况及如何预防被骗等,并对他们进行了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