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6月沂水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发布时间:2021-07-30 16:08:57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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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6月沂水县人民检察院

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2021年1至6月,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2人,同比下降22.3%;不捕45人,同比上升73.1%,不捕率38.5%,同比上升16.6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420人,同比下降1.9%;决定不起诉44人,同比下降49.4%,不起诉率9.5%,同比下降7.4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95人,同比上升109.7%;排在第二位的是交通肇事罪50人,同比上升42.9%;排在第三位的是盗窃罪34人,同比下降24.4%。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4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9.6%。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36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34人,占提出总数的99.4%;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330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2%。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共监督立案13人,同比上升116.7%,监督撤案10件,同比上升233.3%;纠正漏捕漏诉8人,同比下降14.3%;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32件,同比上升146.7%,已纠正29件,同比上升141.7%;提出刑事抗诉1件,同比下降66.7%。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6件,同期已纠正16件,占提出数的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2人,同期已纠正22人,占提出数的10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1件,同期已纠正11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息诉2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审判监督采纳检察建议1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执行监督采纳检察建议15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45件,同比上升650%,审结45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审判监督采纳检察建议5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审判监督采纳检察建议14件;受理针对生效裁判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案件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件,立案21件,开展诉前程序21件,同比下降22.2%,发出民事公告3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14.3%,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8件,占85.7%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人,不捕10人,不捕率为62.5%,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4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 10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人,决定不起诉7人,不起诉率63.6%,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 54.1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16月,县检察院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5次,通知法律援助8人,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讲座5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98件,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8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2件,同比下降66.7%,提起救助2件,发放救助金1万元。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3人,同比下降57.14%;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势力犯罪14人,同比上升27.27%,起诉13人,同比上升62.5%。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6人。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县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34件,检察长办理的占26.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73.9%。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9件,占6.7%;审查起诉类90件,占67.2%;刑事执行检察类17件,占12.7%;其他类18件,占13.4%。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6月,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3.3%;副检察长列席2人次,占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