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3月沂水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发布时间:2021-05-28 14:45:11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3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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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3月沂水县人民检察院

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2021年1至3月,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人,同比下降33.3%;不捕10人,同比下降54.6%,不捕率22.7%,同比下降7.4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237人,同比上升50%;决定不起诉23人,同比下降28.1%,不起诉率8.6%,同比下降8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67人,同比上升81%;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30人,同比上升114.3%;排在第三位的是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各23人,同比分别上升76.9%、666.7%。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4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9.6%。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16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64人,占提出总数的99.4%;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60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共监督立案11人,同比上升450%,监督撤案7件,同比上升12.5%。纠正漏捕漏诉7人,同比上升14.3%。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19件,同比上升171.4%,已纠正17件,同比上升183.3%。提出刑事抗诉1件,同比持平。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9件,同期已纠正9件,占提出数的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人,同期已纠正12人,占提出数的10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6件,同期已纠正6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息诉1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审结15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审结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受理针对生效裁判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案件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立案15件,开展诉前程序15件,同比上升97.8%,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6.7%;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4件,占93.3%。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捕5人,不捕率为71.4%,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48.7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 3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决定不起诉4人,不起诉率66.7%,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58.1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13月,县检察院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8次,同比上升180%;通知法律援助8人,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讲座2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59件,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2件,同比下降66.7%,提起救助2件,发放救助金1万元。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起诉4人。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3月,县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5件,检察长办理的占36.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63.5%。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4件,占4.7%;审查起诉类63件,占74.1%;刑事执行检察类7件,占8.2%;其他类11件,占13%。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3月,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