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言海看望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0-09-17 16:36:55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731
打印 ||字号

分享到:

0
救助1.jpg

9月2日,卢言海检察长到沂水县四十里堡镇看望慰问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张某某,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人民监督员张莹到场监督,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刘振兰陪同。

该案系我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并在第一时间向第五检察部移送线索。第五检察部接到线索后,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了解到张某某母亲已因病去世,其父亲又在交通事故中去世,正在备战高考的张某某与六岁的弟弟成了孤儿,且两人均为学生,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

因案情特殊,第五检察部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卢言海检察长亲自办理该案,认为张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

在发放司法救助金过程中,得知张某某以优异成绩被复旦大学录取,卢言海检察长鼓励他要安心读书,把苦难当成一种磨砺,发奋图强、积极向上,将来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家乡、回报社会。

救助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