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检察院周红同志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20-08-21 16:37:55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4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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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市院组织的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培训暨竞赛活动中,我院周红同志脱颖而出,获得“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这次竞赛紧扣司法责任制改革,紧贴案管工作实际,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设置制作业务数据分析报告、综合笔试、现场答辩三个环节,既有理论实务研究,又有业务技能实际操作,既考察案管专业知识,又考察“四大检察”业务知识,覆盖面广,系统全面考察选手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我院周红同志克服了时间紧、工作任务重等困难,加班加点强化学习,最终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出色的临场应变能力,在比赛中脱颖而出,充分展现了我院干警锐意进取、无惧挑战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