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朱广胜检察长在会上所作的《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13 15:00:43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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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2日在沂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广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创新创先创优为目标,以深化提升增效为主线,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推进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在省检察院表彰的十个“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中,我院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院。

一、坚持检察工作与大局要求相适应,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干检察,紧紧围绕县委“翻两番创强县”的工作部署,用心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一是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并举。及时出台服务山区水城建设、服务小微企业的实施方案,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转型升级。着眼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51件,起诉72件,从严从快办理省公安厅督办的制售高档假酒案、省文化厅督办的非法经营案及作案146起的韩宗钧合同诈骗案,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着眼于规范工程建设秩序,开展创建“无行贿犯罪、无行贿行为”企业活动,提供预防咨询47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3次,参与招投标现场监督116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5份,促进了工程优质、国资安全。着眼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及时反馈,惩治盗窃、诈骗企业财产和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34 件,对3名涉案的企业负责人依法慎重稳妥处理,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我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县服务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二是坚持打击犯罪与促进和谐并行。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责,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362人,起诉893人,所办案件准确率始终保持100%。突出惩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办理了全市首例附条件逮捕故意杀人案、刘庆祥等人抢劫某珠宝行案等一批影响大、危害大的刑事案件,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因邻里纠纷、家庭琐事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36人、不起诉38人,无一起复议、复核或当事人上访事件发生。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做优“未检”品牌,采取品行调查、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对2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宽缓处理,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编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手册》、《妇女儿童维权宣传手册》和《学生廉洁教育宣传手册》三本册子,开展“三书”进校园活动60余次,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省、市关工委给予高度赞扬。结合办案,注意发现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21份,促进了留守儿童权益保护、违法雇佣童工等问题的解决,推动了法治沂水建设。

三是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犯罪并重。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努力遏制和减少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1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16件16人,渎职侵权案5件5人,均发生在群众关注的教育环保、涉农惠农、征地拆迁等领域;案件的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较好地发挥了教育和震慑作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7份,撰写的预防报告,得到县委刘贤军书记的批示肯定,提升了预防“思想力”。开展预防文化建设年活动,创作播放廉政短片、公益广告等40余部;在派驻检察室建成预防警示教育展览室5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5300余名干部接受教育,增强了预防“渗透力”。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协作,与县畜牧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畜牧业惠农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被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转发;与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案件剖析会,协助落实预防措施27项,提高了预防“执行力”,努力使干部少犯错误,发展少受干扰。

    二、坚持履行职责与群众期盼相结合,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从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出发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是用心体察群众期待,积极关注保障民生。围绕“联系群众、转变作风”这一主题,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全体干警到农村接受再教育”专项活动103名干警联系3500余户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增进为民情怀、加大检察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和谐发展。活动中,解决群众需求诉求160余个,为4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成功化解四十里堡镇新老书记赔偿纠纷,双方一起送锦旗致谢; “三封家书”传递检民情深的事例,得到省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的关注。

二是用心回应群众关切,全面加强诉讼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用好各项监督职权,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共监督立案9件、撤案7件,追捕追诉56人,其中2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确保不枉不纵。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人次,办理又犯罪案件42件;监督纠正一起律师违规传递物品案件,维护了司法公正。加强审判监督,依法提请刑事抗诉案件2件,均被法院采纳,抗诉的被告人王维敬零口供强奸案由一审7年改判为13年。依法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办理诉讼违法调查案件9件。民行工作经验在全省民行工作会议上做了介绍。

三是用心处理群众信访,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措施,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1251件,对存有风险的41起案件,通过预警应对、案中化解,有效防控了风险。加强释法说理,针对有些群众对公安机关、法院的正确决定、裁判不理解、不认同的问题,在全市率先推行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对13起案件用群众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阐明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社会和谐。该做法得到高检院认可。加强信访体系建设,机关“一站式”接访大厅为中心,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基点,充分发挥民生热线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作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275件次,处理民生热线诉求142件,涉检赴省进京连续20年实现“零”上访。

三、坚持三项建设与创新创优相统一,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把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检察室建设摆上优先发展位置,集中攻坚,全力推进,务求成效。

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深入。按照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信息化、执法监督“五位一体”模式,启动规范流程的“废改立”工作,汇编形成《标准化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办案工作区、受案大厅、看守所询问室等执法场所建设全部达标;全面开展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加强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组织对自侦案件质量评查,开展听庭评议活动,发现整改问题35项,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

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所办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办案效率明显提升。改造扩容检察专线网、高清视频会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推进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工作,保障了信息畅通和安全。提升新媒体运用水平,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信息,引导评论,回应群众关切,改进完善工作,传播检察正能量,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是派驻检察室建设有力有效。坚持“一室带全院”的思路,建成9处检察室,在全市率先实现与法庭一一对应,形成了“人员定点、大组统管、巡查下访、不拖不挡、上下畅通、力量集中”的管理模式。各检察室立足基层“小检务”,解决群众“大问题”,开展接访69次,发现和移交职务犯罪线索9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58起,开展警示教育39场,审查社区矫正案件27件,我们在许家湖检察室建立“帮教安置办公室”,搭建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平台,被中央电视台报道。检察室工作先后得到省检察院、市政法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坚持服务发展与自身发展相协调,大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牢记队伍建设至大至要,始终将其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来抓。

一是以执行促落实,不断提升效能效率。执行力是干警能力水平的现实检验。我们把2013年作为“措施落实年”,按照项目式分解、工程式管理、责任式落实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卡住时间节点,集中精力抓落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实施了“效能提升工程”,开展整顿“散漫之风”活动,切实解决精神怠散、纪律涣散、工作颓散、管理松散等问题。按照“链切先进、定准方向、正向发力、全面赶超”的要求,走出去,到济南、青岛、潍坊等地先进县区院学习,赴清华等高校培训,借智借力;召开党组务虚会、中层干部调度会、青年干警论坛,集智集力,推动了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以文化强素能,着力提高专业化水平。检察文化常抓常新,不断丰富“拖蓝”检察文化,建成“青葵乐园”,推行“忠诚执着、蓬勃向上”的青葵理念以及青葵力量、青葵速度,过好“个人生日、政治生日、部门集体生日”,编印《拖蓝》杂志,凝聚人心、激励队伍。先后在国家级媒体、法学类知名期刊发表文章60余篇,干警刘克合创作的诗歌《立春》是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得全国检察官文联表彰的作品。教育培训注重实效,开设“检察官夜校”、“微课堂”,开展技能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30余次,采取全员接访、到检察室轮流锻炼等措施,面向实战、紧贴实际、追求实用,干警的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先后有26人次获得上级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徐爱国、“全省十佳公诉人”、“振兴沂蒙劳动奖章”获得者韩艳菲等一大批业务尖子。创新品牌依次树立,评选“十佳标兵、十佳作品、十佳精品案件”,传递“精细、精致、精益、精彩”的工作理念,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平台被纳入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两项创新成果分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创新项目一、二等奖,全省巾帼建功岗、优秀公诉团队、青少年维权岗及全市青年文明号等特色品牌进一步提升。

三是以监督促公开,增强执法公信力。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强化日常警示教育,建立整治“四风”问题长效机制,举办“检察人员违法犯罪图片展”、“警示与镜戒”以案析理会,引导干警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职责底线。同时,诚恳接受外部监督,落实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开展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认真听取建议和意见,逐项落实;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会议,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在自觉接受监督中不断改进作风。在全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名列第一。

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能够取得一定成绩,得益于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与沂水转型发展的形势和任务还不完全适应,与县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生的力度需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社会化的机制需进一步改进,检察队伍高标定位、高效执行、精细操作的作风需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梯队建设和骨干队伍培养需进一步推进。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县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要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强化大局观念,努力在服务发展上有更大作为。围绕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服务大局的新方法、新举措,努力做到工作部署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执行落实以服务大局为行为准则,工作成效以服务大局为检验标准。二是强化和谐观念,努力在维护稳定上有更大成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多发性侵财、痞霸势力、团伙作案等犯罪,依法办案,精准打击,决不手软;对邻里家庭纠纷等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促进和谐;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三是强化廉政观念,努力在反腐倡廉上有更大突破。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强推进侦防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的立体化预防格局。四是强化民本观念,努力在执法为民上有更大进展。扎实开展群众工作深化提升年活动,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下大气力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建立起部门间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平正义。五是强化创新观念,努力在自身建设上有更大提升。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推出更多的先进典型;丰富“拖蓝”检察文化内涵,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硬、业务精、素质高、纪律严的优秀检察官队伍。

        各位代表,置身沂水发展的新阶段,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检察机关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富有成效的工作业绩,为加快“激情沂水、创新沂水、友善沂水、品牌沂水”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